刘成喜律师
北京成越律师事务所律师,法学学士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北京律师协会会员,从事律师行业以来,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,形成了深入细致的办案作风,谨慎但不保守、谦逊但敢于直言。坚持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,恪守“因为专业所以保障,因为诚信所以恒远”的执业准则,致力于以法治的理念引导人,以法律的智慧帮助人的执业理念,以争取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为己责。担任多家国内大型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,深入了解企业的运作规律,具有丰富的法律顾问经验,同时,致力于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以及公司法律风险评估领域的研究,为企业进行全面的法律风险检查,解决企业存在法律风险隐患撰写过《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中律师作用》、《论刑法中的过失认定》等多篇论文。
1976年3月出生,北京大学学士学位。2004年5月,加入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;2005年6月,加入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;2007年3月至2008年,加入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;2008年至2012年,加入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。2012年至2014年,创立北京凯浩律师事务所;2014年至今加入北京成越律师事务所。
部分办案业绩:
* 哈尔滨第一大案:李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。
* 唐山黑社会杨树宽敲诈8个亿案。
* 烟台刘某走私、贩卖毒品10公斤案。
* 北京特大黑社会组织房广成成员案。
* 烟台韩国人金某诈骗4000万案。
* 烟台某局长涉嫌贪污300多万元的贪污案。
* 烟台某公司走私固体废物3000多万元案。
* 河北某企业贷款诈骗1000万元案。
* 北京通州沈某重大安全事故案
* 烟台园艺场改制过程中重大舞弊案
* 北京某公司周某挪用资金600万元案
* 淄博某公司周某挪用资金600万元案
* 天津王女士20亿遗产继承案
* 北京政协委员刘某2亿财产离婚案
* 北京某师级干部二奶维权案
* 烟台某银行不良资产处置75亿
* 沈阳某银行5.5亿银行不良资产处置
* 河南南阳马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人
* 济南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人
* 北京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人
* 北京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人
* 莱州赵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人
* 南通建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
* 江苏建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
* 江苏电建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
* 东亚新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
* 精诚安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
业务范围:
一、刑事辩护或代理
接受聘请,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诉、控告,申请取保候审;接受委托或由人民法院指定,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或代理人,参加诉讼。
二、民事代理
接受各类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或参与相关民事法律事务的处理。
三、仲裁
接受各类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仲裁活动。
四、合同业务
接受委托,参加合同谈判,代为起草、审查、修改、订立合同;接受合同纠纷当事人的委托,代理仲裁或诉讼。
五、公司业务
为企业(公司)设立、变更、并购、改制、重组、产权界定、产权交易、资产置换、破产等公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。
六、法律顾问
接受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中外经济组织的聘请,担任常年法律顾问。
七、证券
为股票、债券、基金的发行、转让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。
八、金融
起草、审查银团贷款、项目贷款、抵押、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参与谈判。
九、知识产权
接受委托,代办专利申请、商标注册、软件与版权登记;代理技术、商标权、著作权转让及许可;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、顾问和调查;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或仲裁。
十、建设工程
提供交通、能源、水利、城市基础建设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、招投标、设计、施工、验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代理。
十一、投资
接受中外法人、公民委托,提供实现其投资项目所需要的一系列法律服务。
十二、房地产
接受委托,提供房地产开发、建设、按揭、工程承(发)包、预售、销售、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中介、见证、代理等法律服务。